怎麼樣可以稱之為「回」、「家」?

怎麼樣可以稱之為「回、家」?

看著駱以軍(2004)《我們》第56頁的第一句到第三句「後來我對人說起『回永和』,都不再說『回家』了,而拗口地說『回我父母的家』或是『回我小時候的家』」......不免會心一笑,最近總有類似的問題在腦中盤旋。

內容雖然簡短,對於在臺灣四處遊走,乃至於求學、就業、結婚、定居的人群來說,這似乎也是對於居住空間模糊認同的寫照。移動已經是臺灣居民的生活常態,飄移個體的棲身之地能不能稱為家?幼時生長的空間意義,在面臨成家立業的年紀之後,能不能再稱為歸宿?尤其,經過族群混血的世代,身份的認同也夾雜在空間的移動之中。

究竟,什麼樣的空間可以稱之為家?在什麼樣的情境下,才有足夠的理由使用趨向詞「回」?對於故鄉與身份的認同,我始終無法給予明確的回答。


留言

熱門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