刻工不見得識字

刻工不見得識字

在明朝中期之後的雕版印刷術產業中,抄書匠與刻工的工作分配,有如十九世紀之後工業生產線的作業流程,有著越來越細的分工現象。書法字型(宋體(匠體)、歐體、標準體(楷書))、筆順部件(一橫、丨豎、丿捺、丶點、乛折)有明確規格化的分配(SOP)。周紹明《書籍的社會史》(p23-24)有下列的描述:

「(明中期以後)抄手要用一種書法字體寫字,這種字體融合簡化了宋代流行的唐代書法家的字體......。這種整齊畫一的字體,又被更準確的稱為「匠體字」。它缺乏獨特個性,靠對毛筆的運用來書寫由五種筆畫(一、丨、丿、丶、乛)所組成的方塊字」

關於刻工的工作分配更加誇張,一個字體中的五種筆畫,甚至可以由五位刻工共同完成。可以想見,作業流程細緻分工的結果,縱使印刷術蓬勃發展,參與產業的相關人員,不見得因此而得以識字。(見p26-35)

這是極其誇張的現象,文字符號的最小單位不再是「字」,而是完全分解為不具意義的筆順部件。在刻工的意識中,一個字體只是五種零件的組成,這確實令人震撼,足以誘發自身的反思,個體(我)與學術、理論的關係,是否如同刻工不瞭解文字的語義一般,只是工匠的角色扮演而已。(2011/082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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